本文目录一览:

  • 1、新生儿户口本怎么办理
  • 2、新生儿怎么上户口
  • 3、新生儿办理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新生儿户口本怎么办理

新生子女登记,在子女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由父母其中一方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1、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不属于计划生育的,由婴儿母亲所在地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3、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4、其他相关材料;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当向派出所申请上述材料,报市局批准;6、申请超过一个月的,要提交婴儿未随父

母或父亲在其他市县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怎么上户口

一、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二、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新生儿上户的过程中,需要许多的手续与相关证件证明,所以大家在平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新生儿办理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

新生儿户口办理需要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小编同时建议办理上户的父母多带几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因为派出所可能会要求留底。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新生儿办户口